工程招标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 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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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日期:2020 年11 月10 日
1.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维护保养、消防
控制室值守项目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和查阅议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www.kunmingzhongyao.com)“采购招标”项下“工程招标”“下载附件”自
行下载。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11 月10 日10:00 以后。
4.所有投标书及方案应于2020 年11 月20 日上午9:00 时开标现场递交。
5.定于2020 年11 月20 日上午9:00 时在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
标(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照塘街82 号)。
备注:首次开标各投标单位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主要阐述投标技术方案及招标
方对投标方案进行技术、商务询标),待招标方评出入围投标单位后,入围投标
方再次派代表参加当天进行的二次议价会。若当天无法进行二次议价,招标方改
天再次组织二次。议价会时,入围投标方可派出有决策权的人员参加,无人员参
会的由招标方在议价会现场派专人进行电话议价,随后补发澄清函。
招标机构: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工程装备部
详细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照塘街82 号。
联系及技术咨询人:边志王电话:15912478486。
监督电话及邮箱:电话13577027556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办公室);
邮箱kzyjcsjb@163.com。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l.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www.shhxf119.com)备案可查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l.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生产的
产品参加投标。
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委托
2.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l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
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l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
时,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3 天。招标人收到
后将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
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3 日之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由于对投标人提
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
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
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
7.l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l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4)规格性能偏离表
(5)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但必须包括设备主要零部件的详细
技术参数、规格、制造工艺、材质等)
8.2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印)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银行开户证明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复印件)
(5)投标单位情况表(加盖红印),含投标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6)资质证明(复印件)
(7)同类服务项目成果展示(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l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规范,按格式填写,不得
自行增减内容。
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
l0.1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在正文
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 投标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产品样本;
(2)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国别);
(3)产品保养验收标准;
(4)详细的交货清单;
(5)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
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8)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投标报价
11.l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
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1.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
自行设计)。
ll.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配件,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1.5 如遇本须知第10.2(7)条情况,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
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配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l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7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2.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2.4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4 份。其中正本l 份,副本3 份。资格证明文件
一式2 份。其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人情况表正本1 份,副本l 份。其
余文件仅提供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文件可以
和投标书一起装订)
12.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
本可以用复印件。
12.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
章。
12.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l3.l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l3.l.l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4 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
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
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13.2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
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3.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
前启封概不负责。
14.投标截止时间
l4.l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
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4.3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4.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l5.l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
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
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
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之日为准。
E 开标及评标
l6.开标
16.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
持,评标委员会成员、委托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6.3 开标时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6.4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
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
1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7.l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
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7.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
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
则的地方。
17.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
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
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8.2 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
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8.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增加投标价格及改变实质内容。
19.评标
19.l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保养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
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9.2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保养方案先进性、合理性。
(2)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3)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4)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5)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6)招修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
19.3 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按19.2 评标原则综合评定的评标价最低。
(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20.评标过程保密
20.l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1.最终审查
21.l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即意向授予较低评标价的投标人。
21.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
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
查。
21.3 最终审查的方式:
(l)对预中标人进行询问。
(2)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1.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查,并
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1.5 如审查结果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考察下一个评标次
低者。
22.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
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3.中标通知
23.l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
子邮件、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正式盖章的书面确认。
23.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
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
件。
24.3 中标人如未按24.1 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
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或另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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